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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天津12月2日電 (記者 張道正)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日公佈轉發天津市公安局等九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天津各區、縣政府,各委、局及直建築設計屬單位照此執行。該辦法規定:榮獲國家級或市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個人為非天津市戶籍的,可以將本人及其配偶、18周歲以下子女戶口遷移到該市落戶。
  這份由天津市公安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借錢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聯合制定的《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實施辦法》指出,本辦法所稱見義勇為人員,是指依照《天津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確認並取得天津市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明書的人員。
  《辦法》還指出,榮獲國家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個人是指經我市推薦被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負債整合委員會辦公室、公安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全國見義勇為模範"、"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的個人。榮獲市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個人是指依照《天津市見義勇為人員榮譽稱號授予辦法》(津政發〔2002〕89號)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天津市見義勇為模範"、"天津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的個人和《天津市見義勇為人員榮譽稱號授予辦法》施行(2003年2月1日)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天津市治安模範"、"天津市治安積極分子"榮譽稱號的個人。
  《辦法》規定,榮獲國家級或市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個人為非天景觀設計津市戶籍的,可以將本人及其配偶、18周歲以下子女戶口遷移到天津市落戶;本人具有天津市戶籍但其配偶、18周歲以下子女為非本市戶籍的,可以將其配偶、18周歲以下子女戶口遷移到該市落戶。
  於此同時,對符貸款合城鄉低保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由其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符合相關條件的還可申請相應的專項救助和臨時救助。民政部門負責因見義勇為致孤人員的安置工作,屬於城市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範圍的優先安排到福利機構供養,符合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納入農村五保供養範圍。
  對致孤兒童,納入孤兒保障體系,按照相關標準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致孤兒童的醫療保障,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覆蓋範圍,符合條件的優先給予救助,參保費用可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解決。見義勇為人員所得獎金或者獎品按照現行稅收政策的有關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此外,天津市公安局等九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實施辦法》還規定多項辦法,對義勇為人員提供各種醫療、教育、住房、就業補助或保障措施。(完)  (原標題:天津優待見義勇為人員 非津籍可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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