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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周文馨 因為一起土地糾紛,甘肅鎮原縣城關鎮路坡村村民將縣政府推上法院的被告席G2000。案件在近日開庭中,令村民們詫異的是,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荔維親自出庭應訴,與村民代錶面對面地進行法庭辯論。
  在甘肅,行政首長親自出庭應訴已漸成常態。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全省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81人次,不少重大、群體性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除了親自出庭應訴外,還親自參與協調,主動配合執行,改變了過去“不出庭、不應訴、不答辯洗碗機、不舉證、不履行”的“五不”現象。
  告“官”能見“官”,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朴實的訴訟需求。近年來,甘肅省法院積極回應群眾訴訟的迫切需求,依托行政與司法良性互動機制,對社會關註度高、影響較大以及群體性行政新成屋案件,主動建議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或參與協調,近距離瞭解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親自參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針對行政訴訟“告官不見官”、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少的現象,蘭州市出台了《蘭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暫行辦法》,要求對7類訴訟案件,蘭州市行政機關和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應當出庭應訴,並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納入依法行政考核體系,對存在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應訴的當鋪6類情形,由本級政府或同級監察機關監督落實,有效地推動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落實。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對行政審判工作的重視、支持和尊重,也是法治國家建設中社會文明進步的可喜現象。行政機關負責人通過出庭應訴,不僅重視了參與庭審活動,而且更在意通過行政案件的審理髮現行政執法活動中存在的不足與問題,房屋出租解決實質問題。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不少行政機關負責人把出庭應訴的過程,變成做群眾工作、理順群眾情緒、瞭解群眾疾苦、解決群眾困難的過程。許多行政爭議在行政機關領導的親自協調和配合下,得到妥善解決,化解了官民矛盾。既增進了人民群眾對司法的理解、信任與認同,也增強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意識及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  (原標題:甘肅“民告官”案件不再“見官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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