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媒體上守住媒體人的“底線”(新媒觀察)
  呂 洪
  媒體人必須辯證地看待自媒體,對新媒體和新技術有敬畏之心,不能人為物役,濫用自媒體及其代表的話語權。其實媒體的責任說大很大,說具體也具體,歸結起來就是“底線”二字
  最近有兩件事在網上傳得很火,一是某知名媒體人被檢方帶走調查,一是兩位媒體人在微博上互罵引發圍觀。兩件事本沒什麼聯繫,卻因為同在微信“朋友圈”這個平臺中廣泛轉發而顯得格外扎眼。有時候想想,媒體人過去是站在橋上看風景,在自媒體時代反成了被看的風景,邊界打破了,風景好不好看,只有橋下的人知道。
  “股神”巴菲特有句名言:“只有在潮水退去的時候才知道誰在裸泳”,以此告誡投資者,當短期的非理性市場因素退去後才會知道誰是在投資、誰是在投機。這話用在今天的媒體環境下也是合適的,只不過變成了在自媒體大潮洶涌襲來的時候,才會知道哪些媒體人沒有節操。
  作為媒體從業人員,媒體人自然是最早接觸到自媒體、併發現其製造輿論巨大能量的人群之一。近年來,新聞故事的發掘、新聞事件的報道、新聞素材的搜集已經都離不開互聯網和自媒體。在一些重大新聞和突發新聞的報道中,自媒體甚至成為推動和撬動報道的關鍵力量。
  自媒體拓展了媒體人的視野,延伸了新聞生產的渠道,提高了新聞報道的效率,但它歸根結底依然是個工具。就像人類歷史上發明的各種工具一樣,工具是進步的標誌,也會成為發展的局限。這就要求媒體人必須辯證地看待自媒體,對新媒體和新技術有敬畏之心,不能人為物役,濫用自媒體及其代表的話語權。
  遺憾的是,這樣的事情在今天的媒體圈中,已經變得屢見不鮮。有些媒體人將自媒體當作炫耀個人形象的窗口,有些媒體人將自媒體當作宣泄不滿的平臺,還有些媒體人將自媒體打造成公關工具,與一些公司企業相互勾結,成為非法牟利、造謠生事、打擊競爭對手的“黑媒體”。這些現象在互聯網上早已有之,甚至成為一些公開或半公開的秘密,但媒體人的參與卻將自媒體的這些負面效應拉到了一個新的層次。
  媒體人憑藉自己的媒體平臺,掌握著採訪和報道的工具,打造了人際關係的網絡,影響著社會輿論的走向,自媒體上的任何言論不能一句“與所屬媒體無關”就撇清了自己的媒體屬性和社會屬性。
  《禮記》中有句話:“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意思是說一個人的言行如果受到幾個人的關註,那麼就應該嚴格約束而且需要倍加謹慎。在自媒體上,媒體人的一言一行又何止只有幾個人在關註著。他們的言行,即使不代表所在的媒體,也代表著媒體從業人員的形象,影響到外界對媒體行業素養和品格的看法。
  媒體人對使用自媒體的權利要謹慎使用,並不是要閉目塞聽,萬馬齊喑,而是說要承擔起媒體這兩個字的責任。其實媒體的責任說大很大,說具體也具體,歸結起來就是“底線”二字。在微信上轉發一條新聞時問一下自己是否核實過出處,在微博上攻擊別人的時候問一下自己是否真的瞭解這個人,在博客上刊發有爭議的文章時問一下這些觀點是否真的經得起推敲,這些應該是媒體人的底線,與職業素養有關的底線。
  古人常說文如其人、字如其人,講的是見微知著,以觀長遠。在自媒體上,同樣可以用這個標準來看待媒體人的表現。畢竟,好故事需要好文章,好文章背後是好人品;而好人品就是好人品,不管是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在自媒體上。
(編輯: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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